某化妆品代理商营销中自称其产品“亚洲第一”,并制作大量宣传资料散发,进行市场推广。25日,该公司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查处。
9月初,广水市工商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该市某品牌化妆品代理商制作了一批宣传展板和大量的宣传彩页对其所售的化妆品进行包装,彩页中大量使用“亚洲第一专业美白品牌”等字样并突出在醒目位置,执法人员对该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销商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和数据对所谓的“亚洲第一”进行证明,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立案后,工商人员查明,该商家为广州某美容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在襄阳和随州地区的授权代理商,为了更好地争取市场占有率,其“开动脑筋”在没有取得任何权威调查和证明的情况下自封了“亚洲第一专业美白品牌”的“头衔”,意图使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产生误认,构成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广水工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该经销商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给予了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