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爱恨情仇”
时间:2013-09-23
作者:newsman
来源:网络

  业主欠费,说物业服务不到位;服务不到位,说起因是业主欠费

  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爱恨情仇”

  近日随城出现了因业主欠费被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的真人真事。近日,记者走访了随州市多家小区来寻访那些“爱恨情仇”的故事,探究这些矛盾的根源,也晒晒“和谐小区”的幸福。

  物业和业主,双方都很“受伤”

  “物业提出商业用户物业管理费4元/㎡/月,并且一次性付清一年的费用,但听说白云湖对面的商业用户物业管理费才3元/㎡/月”。4日,租用白云湖边门面房的“虾主”吴先生致电本报记者表达着自己的愤愤不平,“别的小区商业用户物业管理费和我们不同还能理解,最不能理解的就是和我们同在一条街做生意的‘同盟’却被要求交不同的物业管理费”。

  小区治安不到位、噪音扰民、房产证和土地证迟迟办下来、停车位经常被占、小区电动车被偷而无人管理、物业费涨价等问题的矛头均指向了物业。作为“东家”的业主们,自然在心里憋了一股怨气。于是,业主们想出了各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方法与物业抗衡,拒交物业费,便是其中最常见最典型的方法。

  “有些事是我们物业管理公司也无能无力的,例如停车位规划不到位,致使停车位被抢占的现象时有发生;高层由于水压不足,需要进行二次供水,水费难免收的高一些;房产证和土地证迟迟办不下来开发商也有责任”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说道,其实有时候我们也很冤枉,有些事情根本不归我们物业管,属于业主之间的矛盾,还有一些事情是因规划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配套设施不完善,但很多业主习惯性地认为是物业不尽责、服务不到位,而迁怒于物业且拒交物业管理费。“一些业主看到其他业主不交钱一样享受服务,就觉得自己的物业费交得冤,长此以往物业公司收不到钱,服务质量必然下降,小区管理就会难上加难,时间一长就出现‘业主欠费—物业亏损—服务减少—更多业主不缴费—物业服务更差’的恶性循环。”另外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也袒露着“尴尬”的现状。

  服务先行,让业主愿意掏钱

  并非所有的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都很紧张,走访中,随州碧桂园的做法引起了记者注意。到目前,随州碧桂园业主的物业费交纳率已超过90%。目前全小区共有1700户业主,配备了80人的小区保安和70人的家政保姆共150人的服务队伍。

  随州碧桂园物业管理负责人告诉记者,“做好物业公司,首先要将服务做在前面。我从来不担心业主不交费,就怕自己服务做不好。我的经验告诉我,只要将服务做好,得到业主认可,大多数业主还是愿意交费的”。

  物业服务不到位,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物科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物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的矛盾应通过调节来解决,不能说服务不好就不交钱,收不到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降低服务水平。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首先要取证,其次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由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据悉,即将出台的《随州市物业管理办法》,要求各个职能部门加强各自监管力度,开发商配合做好各项设施配套,如果物业公司服务特别不好的,将依次采取降低、取消其从业资质,直至注销等措施。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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