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随县万和镇一儿媳对婚姻绝望火烧房屋,最终婆婆将儿媳告进监狱。
周某自2011年底,与刘某的大儿子罗某结婚后,家庭关系一直紧张。2012年年初,周某回到娘家,其丈夫罗某一直与周某不予联系。为了挽回自己的婚姻,2013年5月27日,周某回到刘某家,向刘某要罗某的手机号码,刘某未将罗某的手机号告诉周某。此后,周某对婚姻生活彻底的绝望,将其和罗某的结婚照放在二楼寝室床上,用床头柜上的火柴点燃室内的物品,准备让大火烧死自己。寝室起火后,火势太大,周某突然害怕,逃出了房子回到娘家。随后,刘某发现并报警,在民警和群众的帮助下,大火被迅速扑灭。此次大火导致刘某家二楼床、衣柜、门、沙发、电视、吊顶均被烧毁,火灾造成房屋炸裂。经鉴定,损失为13590元。 案件发生后,民警多次组织双方协商,但刘某提出“周某必须与儿子罗某离婚,同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的要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在受害人刘某的一再要求下,2013年8月,周某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