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 (见习记者朱道全)昨日,随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对曾都区、广水市、随县检察院主要领导进行任命。
根据曾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随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之规定,批准任命:
任命周爱国同志为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旭同志为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德超同志为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同时,会议审议,免去王荣富同志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查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周爱国同志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院检查员职务。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未知 谢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