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 (记者赵牧通讯员沈瑞征)近日,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工作人员搜集到1952年颁发的《湖北省随县土地房产所有证》,经查系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代土地房产证。
5月中旬,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人员在城东裕民村一户人家发现两张(一式两份)1952年9月颁发的《湖北省随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此证有A3纸大小,文字为繁体,用小楷毛笔书写,由时任随县县长张安文签署,载有户主土地、房屋的界址及面积(如图)。文中载明:“私用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国土局工作人员介绍,建国以来,农村土地经过私有化—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年产承包责任制的变迁,此证所记载的个人土地所有权已失去意义。但此证所记载的宅基地的内容能否作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依据,尚无明确解释。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未知 谢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