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随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获悉,自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颁布的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随县运管所积极启动GPS监控平台安装联网工作,在运政业务大厅贴出告示,宣传管理办法,对货运车辆全网清理,并公布有资质的动态监控平台服务商,要求在2015年底,我县拥有质量达到12吨及以上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的运输企业及广大个体经营者安装到位,并接入运输管理部门联网监控系统。
此后,凡未按规定安装GPS动态监控平台并联网的已有车辆将不予审验,新入户登记车辆亦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随县新闻中心 刘火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