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矿产品资源补偿费征管站自2014年以来,通过启用省级矿产资源补偿费网上申报和管理系统信息平台,推进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准确界定计征对象;实行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系数挂钩;依据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结果,严格确定开采回采率系数和矿山企业年度资源采出量;参照省国土厅的月份价格监测报告、矿山企业销售合同发票和随县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鉴定,确定计征产品销售价格,规范计算矿产品计征销售收入。由网上申报系统依照国家规定的矿种对应费率计征补偿费,不设立过渡性账户,应缴的补偿费由矿山企业直接缴入国库,不可能发生截留、坐支或挪用现象。切实保护了采矿权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国家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