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随县三措并举积极落实“三支一扶”财政保障政策。
适当调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财政部门确保按月足额发放。随着物价水平变化等情况,适当调整生活补贴标准。切实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岗服务期间,参照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标准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设立“三支一扶”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组织“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和招募人员体检、培训等,推进“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严格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