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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食品玩“混搭” 个体老板遭重罚
时间:2013-04-24
作者:汪天遥
来源:随县网

  4月19日,环潭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农贸市场对食品经营店例行检查时,发现某副食店货架上经营的部分过期商品“混搭”在未过期食品中。针对该商店的违法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环潭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暂扣了过期食品共计14瓶,并处以60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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