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更应珍惜“干部”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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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纪委网站首次通报女性官员的通奸问题。昨日,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定期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广州也曾查办发现有女官员存在通奸问题,对于这类道德问题,一般是处理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保护其家庭等。(12月23日新快报)

  通奸,在近年反腐大潮中,成为高频词汇。作为道德约束的管辖范围内,通奸相对于其他腐败方式更是为人们所诟病。然而,党员干部通奸一朝东窗事发,造成恶劣影响不逊与任何其他腐败,道德层面的谴责更会给政府形象带来巨大的伤害。

  针对女官员通奸的通报问题,公众早有热议,不乏有部分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广州纪委给出解释,一般是处理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保护其家庭等。笔者认为,无论何时,尊重妇女,保护其个人隐私都是衡量一个社会成熟与否的标准之一。

  即使是“铁面无私”的纪检委也有“人情味儿”,处理通报中充分考虑到受处分干部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基本权利,对其进行隐私保护、帮助改正错误的做法值得点赞。然而,如此做法却不能被所有人“买账”,笔者认为,女干部,还是重在“干部”二字。

  身为党的干部,服务群众的干部,虽然刑法与相关法律并未对“通奸”进行定罪,然而,女干部通奸总不会是“情感”所致,证据事实也在告诉人们,女干部的“通奸”更多的是“权”与“色”的交织。如此,女性干部触碰道德与法纪的底线,其造成危害的程度与男性腐败官员无异,甚至可以利用自身条件便利造成更加难以想象的腐败。从干部身份考虑,男女无“别”,处分也就不应有“别”了。

  言至于此,笔者认为,女干部更应珍惜“干部”二字,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干部,时刻代表政府形象,慎对手中权力。“志从淡泊来,节在肥甘丧”,女性干部莫在权力场中失掉了女性最基本的节操与自尊,丧失作为一名女性该有的底线。作为女性,丢弃尊严,作为干部,丢掉党和人民群众,则势必在道德谴责与法纪法规中无法翻身!

(南方网 张赛)
【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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