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罩在社会抚养费身上的“面纱”,也让很多人颇有怨言。众多基层超生被罚的案例表明,计生干部吃、拿、卡、要并不少见,超生罚款标准不明确、执行不统一,钱的去向不明晰。有学者研究认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共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1.5万亿元。目前,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约为200亿元。这些罚款到底有多少入了国库,人们不得而知。(12月9日新华网)
依法惩罚收费,这无可非议,当然也不可怕,因为这是惩戒的需要,但是,最可怕的是收费的去向不明。
收费的去向不明,容易造成四大危害,一是造成收费腐败,就是有些钱去了个人腰包;二是容易造成政绩作秀,就是充当了地方发展财政收入,三是容易成为地方小金库,成为奢侈浪费的资源,四是容易造成乱收费,去向模糊,都想趁火打劫,必然激发乱收费的动力。
其实,过去笼罩在取社会抚养费中的捉猪、牵牛、拿锅、挑粮等乱象,以及计生干部吃、拿、卡等怪胎,根本原因是去向不明,如果去向明了,具体执行者难以雁过拔毛,恐怕他们也就不会有这种丑陋的动力源泉了。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与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相比,较为明显的一点,就是明确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收费标准明确了,但是,去向也应该明确,去向不明,也会影响惩戒收费的威信,而且容易滋生收费腐败。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到底应该做什么,我们期盼有一个明确的去向,同时,应该建立公开透明的账户,向公民交账,接受公民监督。
不客气地说,现在空巢老人那么多,失独老人那么多,独生子女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难道不应该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来做贡献吗?笔者认为,应该。社会抚养费应该抚养那些独生子女的家庭老人,他们为社会人口工作做出了贡献,他们在老年应该受到奖励。
收费不可怕,可怕的是去向不明,不仅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如此,其他收费也是如此,笔者认为,凡是政府部门收费的地方,不管是惩罚性收费,还是政策性收费,都必须给公众一个明白,你收的这钱去哪儿了,只有去向明确,公民交的才心服口服,才能有效防止收费腐败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