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3名辅警勒索失足女并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各地辅警人员违法乱纪、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规范、引导这支队伍,以法制化手段完善国家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有必要引起各方面重视。
2004年,公安部准许各地探索辅警制度改革, 到今年已过10年。要从观念上认识到,辅警产生于现实发展需要。当前中国的正规警力严重不足,人口和警力比大大落后于世界一般水平,辅警是正规管制结构与实际需求相矛盾的产物。如今,这支队伍发挥着巨大的社会效用,但是也出现一系列问题,有监管与立法工作滞后的深层原因。
辅警虽已成为地方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全国辅警规模尚缺乏准确统计。据了解,官方摸底调查约120万,也有统计高达300万,是正式警力编制的2倍。据笔者了解,大部分省份的正式警察编制与辅警(包括文职)比重约为1:1至1:1.5,在一些东部省份比重有的超过1:2。
目前各级决策者对辅警的性质认识很不统一,设置和分类尚缺乏系统性思考。目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或规章对辅警进行规范或分类管理,更没有一个专设的辅警管理机构。在地方,辅警人员和机构的管理权极其分散,模式多种多样,大部分地区实行劳动派遣和购买服务,有些地区将全部文职转为事业编制,也有采取部分人员事业化管理与直接聘用相结合。最直观的表现是,虽然都是党和政府管理的队伍,但是从着装来看,五花八门,使人眼花缭乱。
据笔者调研发现,目前多地出现的与公安部门有关的社会事件或警民纠纷事件中,过半与辅警执法相关。辅警数量巨大,其协助性执法与合法暴力行使之间的界限往往很难分辨,如果对这支队伍缺乏必要的规范,无疑会产生不小的危害。与此同时,针对这支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也非常滞后。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国家或地区通过授权让社会力量承担治安职能的做法十分普遍。英国用近20年建立了十分规范的社区辅警制度。英国的文职警察和公民志愿警察闻名欧洲,原因是小到着装、准入、大到执法与人事训练,都有全国统一的规范。香港辅警人员则属于有固定工作的志愿者,但录用十分严格,有统一的辅警考试制度。香港辅警从人事选拔到职业规范有专设机构管理,归辅警总警司负责,甚至建立了12等职级,解决了辅警人员的激励保障问题。仅凭着装,很难识别香港正式警察与辅警的区别。
经过十年探索,我国各地积累了管理辅警的丰富经验。不妨适时启动全国统一的辅警制度统筹改革和立法工作。可成立由公安部牵头,财政、编制、社会保障和统计等各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从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高度统筹推进。启动全国性辅警人员的摸底和统计,包括队伍的数量、结构、素质等各方面综合调研。在国家层面明确辅警性质,将文职和一般辅助警察分开研究其建制和立法,围绕着装、监管、工作模式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统一推进。这样才能打造一支值得国家信赖、让人民放心的辅助执法队伍。▲(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