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积金限贷一“限”了之非良策
时间: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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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住房公积金8月起每月总额限贷10亿元新政如期实施。首日凌晨,多家银行加班疯狂“秒抢”额度,数小时甚至几分钟就抢光全月额度,大批申请人只能下月轮候。有银行人员预测,申请房贷排队情况将愈演愈烈,现在递交申请可能要等到明年才能批复。

 

  这般情景印证了此前的判断:公积金限贷必致僧多粥少,部分符合条件的申贷者只能苦苦轮候。有市民因此感叹“很忧伤”,质疑如被迫承受商贷高利率,缴存公积金意义何在?由此而提出相关需要正视的问题:公积金限贷一“限”了之是否合理?面对申贷“爆仓”局面,是对申请人吃“闭门羹”置之不理,还是应采取别的解决办法?

  按此前广州公积金中心的说法,过去正常年份放款量150亿元左右,今年确定额度为170亿元,至7月底已贷出逾120亿元,基于“防范和控制风险”,余下月份只能按每月10亿元限额发放。在“资金有限”背景下,若不限贷,到2015年就不能满足首次购房者贷款的需求。从表面看,政策调整似有其道理。然而,新政产生的效应说明住房刚需和符合首次公积金贷款条件者依然众多,限贷则“压制”了人们的合理需求,与政策最初设置的符合条件、有需求就放贷的规定相悖,损害公众权益,有失公平。

  事实上,对于“限贷”源于“资金有限”的说法本身就值得考问。所谓“钱紧”之说,只是基于自设的当年放贷定额,而非公积金缴存总额,且无告知公众往年结余的沉淀资金及其增值收益到底有多少、去了哪儿。相关公报显示,至2012年时广州历年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高达881亿元。虽然2013年全年情况未发布,但仅当年前8月新增缴存金额就接近300亿元,而当年放贷仅317亿元,可见当年余额和历年累计沉淀资金只会有增无减。

  另一问题是,所谓限贷是为了“控制风险”也只是公积金中心一家之言,至于确定怎样的放贷额度并无公开讨论,有无充分论证也成谜。公积金中心只是充当公众公积金“托管人”的角色,而实际拥有所有权的缴存人却被排除在决策之外,如何说得过去?而且,公积金中心称9%的用户占用了80%公积金,其可信度本身也存疑,很有必要将这部分用户的类型公之于众。按公积金的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包括贷款风险准备金、上缴财政的管理费用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各项数额所占多少也不能是“糊涂账”。只有相关信息彻底公开透明,才可望消除社会疑虑。否则,新政强推只会增添公众不满。

  总之,所谓公积金限贷基于“防范风险”尚欠说服力,更没有理由一“限”了之。检讨公积金制度,如果连缴存人基本和合理的首套房申贷都不能满足,则违背了公积金设置的初衷。即便有其他考虑,通过公积金总额限贷来抑制市民合理需求也非良策。退一步讲,假如公积金真是出现“钱紧”状况,基于公积金固有的“政策福利”性质,政府也不应过于简单化处理,还可考虑通过财政资金调配等办法救急,以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的合理需求。(牛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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