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个人的钱,他爱怎么花是他的自由。不过以基金会的名义捐赠,如何把这个项目做成功、做成一个中国民间海外捐赠的样板,还要面临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挑战。
前几天,潘石屹以“SOHO中国基金会”的名义和美国哈佛大学签订了1500万美元的捐赠协议,据张欣介绍:未来将在全球范围内捐助1亿美元,资助在世界一流大学攻读本科的中国贫困学生,家庭年收入6.5万元以下的学子都可以申请。
更该问,是否调查过贫困生能否考入哈佛
经济学家姚树洁叫板潘石屹,质疑在中国赚钱的地产商为何捐资远在美国的哈佛大学,不少网友也跟风疑问,“为啥不捐给中国高校?”这样的看法自然有失偏颇,1921年的美国也是社会矛盾重重,成立不久的洛克菲勒基金会就拨款100万美元,捐助建设了北京协和医学院,为中国现代西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和标准。慈善公益是一件从人性出发的事情,姚树洁把这事扯到国家和民族层面上来讨论,显然是“跑调了”。
潘石屹捐款1500万美金给哈佛大学用于支持中国贫困学子是一件好事,并无不妥。如果社会的关注与争论以道德绑架慈善,就是以“恶”出发,其结果只会阻碍更多的富人进入慈善公益领域。讨论一个慈善公益项目是善还是恶,是否公平,应该更多地关注项目的运作程序,才能发现这个公益项目是否真正做到扶贫济困,是否真正推动了社会。
回到潘石屹捐赠的事上,有网友质疑潘石屹,是否调查过有多少家庭年收入低于65000元的学子能考入哈佛大学?这样从程序出发的质疑比其他论调更理性、更到位。在很多网友看来,潘石屹设立奖学金所要解决掉的问题和“三伏天送棉被”一样根本不存在,这么做的意图究竟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显然只有潘石屹本人能回答。因为,目前还没有公开信息透露“SOHO中国基金会”和哈佛之间协议的内容和项目具体的操作办法。
中国民间该如何“海外捐赠”
按照张欣的介绍,潘石屹是以“SOHO中国基金会”的名义和哈佛大学签署的捐赠协议,那么如何把这个项目做成功,潘石屹和“SOHO中国基金会”的项目团队还要面临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挑战。
对于“SOHO中国基金会”首批捐赠哈佛大学1500万美金,以及计划海外捐赠1亿美金该如何实施?《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并无明文的规定。即便是关于基金会涉外管理的法规,也只是界定了国内基金会如何接受海外捐赠的相关行为规范以及汇报制度,并未涉及国内基金会“对外捐赠”行为的管理。国内的基金会“涉外”基本是以“接受”为主,鲜有“捐出”例子。
初尝“海外捐赠”的“SOHO中国基金会”,首先要解决的是“1亿美金海外捐赠”是否符合基金会所登记的“业务范围”。按照公开的信息,“SOHO中国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并不包括“涉外援助”。即便这1亿美金是潘石屹个人或者“SOHO中国”通过“SOHO中国基金会”定向捐赠给哈佛大学,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海外捐赠也可能不被许可。
其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SOHO中国基金会”对哈佛大学的善款要从中国汇至美国,需要提交包括捐赠协议在内的诸多单证及《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等文件。而这中间如果“SOHO中国基金会”接受这1亿美金善款的捐赠方潘石屹或SOHO中国公司,根据《捐赠法》享受了善款税前列支的鼓励政策,那么又存在抵扣近3000万美金公共财政税收的问题。
此外,如果潘石屹和“SOHO中国基金会”做成一个中国民间海外捐赠的样板,他们还要面临着海外慈善公益项目管理,如何监督哈佛大学按照捐赠协议实施项目,如何保证受助学生遴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如何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透明以及接受社会的质疑,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的不仅是善意,更是专业。
□才让多吉(公益人士)
【众议】
@吴必虎(北京大学教授):有人质疑国内致富的地产商为何助学国外而不选择中国高校?这个问题还是要拷问中国教育部门本身。教育体制不改,教育经费不足、效率不高、创新遭抑的问题难改变。捐款纳入企业成本,也应入法受到社会鼓励。
@向松祚(中国农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此事看起来无可厚非。只要符合法律,企业和企业家有捐款自由。然而,为什么中国富人愿意给国外名校锦上添花,却不愿意给中国教育雪中送炭?为什么中国精英们都迫不及待将子女送到美国和英国欧美受教育?为什么中国企业家不能矢志不移建设世界一流的中国大学?
@詹国枢(全国政协委员):其效果有三。一、雪中送炭。钱花在了真需要的人身上。二、锦上添花。凡能上哈佛者,必精英也。好钢用在刀刃上。三、知恩图报。这些人毕业后,大都是栋梁之材,由他们感恩,价值不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