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邓州市人民检察院披露称,马香兰等当地三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以当地政府“不作为”为由,公然宣布“撤销”了邓州市人民政府,自己组建了第二个“邓州市人民政府”。他们还私刻公章,甚至对外招聘“公务员”,先后有10余名大学生上当受骗。目前,三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受到公诉。
以往的犯罪分子最多是以身试法,而这次三个法盲竟荒唐到“撤销”合法地方政权,“私立”山寨政府。从刑法角度说,三个农民伪造政府机关的公章、公文,招摇撞骗,甚至下发文件、任职公函40余份,严重挑战了政府公信,破坏了国家公文的正常管理秩序,理应依法追责。
但要反思:几个农民为何要“私立政府”?当地检察院语焉不详的“政府不作为”究竟指什么?
其实此案东窗事发,是因涉事农民的“私立政府”向邓州汲滩镇一个城镇开发项目下发了“镇政府违法建房处罚通知书”,开发商觉得蹊跷才报的警。而用“汲滩镇政府违法建房”为关键词在网上检索,还能发现当地农民的投诉网帖《邓州市汲滩镇政府违法卖地赚取500万》,称当地镇政府强占村民土地,高价转卖……
我们还不能确定这则网帖与该案的关系,也无法核实网帖真实性,但在当地政府的网上申诉栏目、法院裁判文书网站里,有相当多的涉及“邓州市政府不作为”“征地纠纷”的信息,其中是非不能一概而论,但也从“量”上证明了当地居民在维权过程中有许多“痛点”。至少可以认为,邓州当地征地拆迁矛盾突出,不少群众对政府工作不满意。
毋庸置疑,农民私刻公章、“私立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犯罪;但反过来,当地政府也对如此咄咄怪事反求诸己——到底有没有为民众维权提供通畅的表达渠道?面对违法征地,当地政府有无不作为的情形?
农民私刻公章,社会危害还不大;但如果有些民众为了维权总得“出下策”,后果不可谓不严重。因此,希望当地对几个涉事农民追责的同时,也以此为线索,查查它指涉的违法征地等问题是否存在,别把警报当成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