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苍南县19日发生城管与民众冲突并遭围殴事件,据目前官方披露的信息分析,整个事发过程中城管打人在先,是有错并须依法依规处置的。后有人通过互联网造谣“城管打死人”,导致群众聚集,进而发展成围殴5名城管,其中2人被打得失血休克,这一群体事件可谓社会各种“反官情绪”的爆发性宣泄,其中构成犯罪者必须依法惩处,对事件本身官方和社会都应反思。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城管承担了城市管理最困难的一部分,各管理和执法部门不好管或者不愿意管、而城市正常运行又必须有人管的那些事情,都集中到了城管部门。城管执法的场所大多在街头,那是个开放性的工作界面,很容易受社会多种情绪影响,而且直接面对城市管理的日常冲突。总之,城管这个活不好干。
整个社会对城管的体恤都不太够,舆论、尤其是互联网舆论把城管当成发泄对政府不满的出气筒。如果有城管粗暴执法,往往立刻被描述成政府“欺压百姓”的写照,从而引来一些人的加倍愤怒。苍南事件就是这样。
政府对城管的扶持也远远不够。各地城管都聘用大量临时工,他们很多人都缺少在复杂环境下执法的经验和能力。很少有书记、市长出面力挺城管,帮助后者与公众沟通。
公共知识分子大多都清楚城管对于确保城市最低文明面貌的重要性,但他们也很少有人为城管遭到的集体抹黑说句公道话,大家或者选择沉默,喜欢抛头露面的则高呼“城管可恶”,配合民粹主义捞取好处。
结果是,“体制内”最底层、其中很多连正式编制都没有的一群人,挑起了城市管理中的“脏活累活”,而且是最费力不讨好的那部分。他们就是老百姓,缺少职业训练,但因为他们是基层执法队伍里“最好捏的那个软柿子”,大家有气要对政府撒时,把唾沫和拳头朝他们倾泻既方便,又相对保险。
对一些人来说,公开大骂警察,还是会多少思忖掂量的。但骂城管,他们的毫无顾忌可以达到极致。
就苍南事件来说,城管打人致伤肯定要被依法惩处,舆论应把焦点放在这样的呼吁和坚持上。一些人鼓吹暴力对付城管,宣称被打休克的城管“罪有应得”,他们应为自己在公共场所这样说话而感到羞愧。
当然,反思的主体应当是政府。政府既欠对城管的人财物支持,也欠对他们的舆论支持。希望下一步各地市县书记走基层联系群众时,别都去扫大街了,也有谁去当两天城管吧,亲身体验一下城管人的苦衷,带动一下公众对城管人的理解。
另外,城市管理应定多高的标准,值得探讨。商贩占道经营肯定不好,但给人的印象是,政府对这些现象的反感,常常超过了公众对它们的不接受。对城市“形象”的追求,往往走在了公众对秩序和方便追求的前头。
政府对城市秩序的要求,应同公众的要求相契合。在当前情况下,政府不妨稍稍后退一点,避免城市治理措施的超前。比如治理一个街区商贩占道摆摊,要视民众的态度而定。摊贩的违规多了,民众自会怨声载道,根据民声采取措施,就会同舆论相互支持、而不是彼此对立。
城管的工作是为了民众利益,现在舆论不仅追究城管的具体错误,而且反复质疑设立城管的政策初衷,这实在是不该有的错乱。政府应当表现应有的担当,至于为了同政府作对而故意抹黑城管那些基层人物的人,也应当知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