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当中,反腐的新闻依旧抢眼。中纪委日前表态,要强化权力制衡,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探索推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
中纪委的这个表态说得通俗些,就是要对“一把手”限权分权。“一把手”不直管具体事务(尤其是人财物),此前有些地方曾尝试过。前不久,国家海洋局和安徽省亦提出,“一把手”将不再直接分管人财物。国家部委和省级地方政府先后发声,信号意义明显。
在贪腐队伍中,“一把手”可谓是腐败高危群体,这个群体的腐败案件高发成为一种现象,备受重视。遗憾的是,现行体制在针对“一把手”的监督治理方面存在局限:一方面既有的管理体制赋予作为“一把手”的领导人和决策者以巨大而集中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偏重于把权力约束的有效性建立在领导者个人品行而不是制度限制的基础上。中纪委这次提出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就是要在制度约束上做文章。
不得不承认,目前的“笼子”没能有效地“关”住权力。尤其是各党政部门的“一把手”,更是缺少有效的监督。在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独揽大权,“一手遮天”及“一言堂”的现象绝不鲜见。在这些“一把手”那里,党内、政府系统的种种红头文件与规定,只是纸上的规矩,只是形式而已,却没有实质的约束力。
为什么会这样?究其原因,是因为人治文化与法治精神存在冲突,“官本位”仍然很有市场。每每遇到具体的现实问题,人治传统在与法治精神的冲撞中,有时候前者还有可能占据上风。极端的时候,某些地方“一把手”颇有“土皇帝”之风。与此同时,制度对“一把手”的约束力还不足,各种监督力量均很难真正监督到位。
只要存在监督缺位的缝隙,就可能转化为腐败的土壤。某些“一把手”实际缺少有效监督的状况,也在提醒针对这个群体要有相应的措施。反腐光喊喊不行,还要有可操作的实际动作。对“一把手”的权力重新配置,剥离出一部分,应是能产生一定效果的办法,且不影响“一把手”的权威。
“买官卖官”、“一支笔”背后的乱象等不时地发生,折射的是“一把手”监督难题。“一把手”将不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实际上是为难以约束的权力设置了隔离带。这种隔离带未必一定能防范问题发生,但至少多了一道防火墙,使得贪腐行为的发生不再那么容易。这样的限权分权,其目标是追求实现对“一把手”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在现代政治中,对于权力而言,制约和平衡的意义不言而喻。限权分权不等于剥夺“一把手”的权力,而是让其超越于这些事务。不直管,意味着仍然可以管,但随着权力的下放,管理的直接主体变了。
对“一把手”限权分权及“一把手”不再直管具体事务都是不错的主意,但仍需要加强来自外部的监督,以避免某些“一把手”改头换面地回收相关权力。在今日国情下,“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短时间很难全然改变。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首要关注的,是清理某些地方、部门“一把手”喜欢的“独揽大权”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