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复旦大学投毒案昨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被告人林森浩表明投毒动机,是为了愚人节整黄洋,没有预料到会致死。
明知药物有毒害,却选择投毒的方式来“整人”,这再怎么辩白,也不能说是愚人节的玩笑,谁可以拿生命来开玩笑?作为医学“高材生”,将医理知识学以致用到了害人邪道上,委实叫人唏嘘。这纵属个案,也不失为生命教育缺失的一个掠影。
真正的生命教育,就该从“防祸患于忽微”着手,告诉学生自身有什么权利,如何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不能伤害他人的权利,而如果学生有侵害他人生命的行径,必须严肃处理,避免给学生错觉——这样没事。
只可惜,在对学生的权利教育和规则教育上,我们一直很匮乏。这种匮乏,体现在教育细节践行中:比如说,学生该如何恪守权利边界;在日常相处中,对故意或无意识地伤害他人之举的约束规则,也至今未彰。这方面教育缺失的结果,就是导致校园伤害事件频发,学生处理同学间的矛盾,也动辄采取暴力手段,而不是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
另外,教育部门、学校没有充分地利用校园伤害案例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很多时候,是视其为丑闻,总想加以掩盖,而其实,公开处理校园伤害事件,既是对当事人负责,同时也是对其他师生的教育——从身边的案例中,分析事发的原因,也让学生们引以为鉴,加强防护。也正因有投毒案未破的先例,在复旦此案中,林森浩才会有侥幸想法。
林森浩投毒的真实动机还需司法机关调查,但其造成的伤害已不可逆转。对于其愚人节的“整人玩笑”,不管是否属实,都不能当“玩笑”对待,对于大学生、“高材生”的生命意识淡漠,精致地设计伤害他人的行为,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深刻反思,补上教育的缺角,以避免类似悲剧的重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