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学生堕胎现象的最好防护,首先应该是普及健康的两性观念和性教育
■ 议论风生
针对部分女学生因为经济原因,怀孕后到一些不正规医疗机构接受堕胎人流手术的现象,北京市人大代表卫爱民律师近日建议,“公立医院实行学生堕胎免费制,或象征性收取小额治疗费。家长、学校、社会、政府多方出力,关心这些孩子。”
从相关新闻后面的跟帖看,对于这样的建议,持赞成意见的少,持反对意见的多。而反对者的核心观点则是:大学生怀孕本身是不正确行为导致的后果,为她们提供免费堕胎,容易成为变相的鼓励。
应该说人大代表的建议,其出发点是好的。从社会的角度上,对于青年学生要关心爱护。而站在医学的角度上,只要病情需要,也应为其提供理所应当的帮助。
但应该看到,在女学生堕胎的问题上,免费的医疗服务,只能是最后环节上的一种亡羊补牢的行为。因此,这个建议还仅仅算得上是一个“头痛医头”类型的建议,其作用可能非常有限。如果再以一种高调的姿态出现,就可能适得其反,助长堕胎行为的常态化。
其实,对于女学生堕胎现象的最好防护,首先应该是普及健康的两性观念和性教育,让每个人明白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以及如何规避怀孕的风险。这些措施方为治本之策,如何尽快推到相关工作的开展,比实施免费堕胎更加有意义,也更加迫切一些。
最后需要说明的一点在于,我国的医疗保障政策还很不完善,如果能够真正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政策,把人流过程中需要的医疗帮助当做一个正常的医疗过程,那么,所有的堕胎都应该得到相应的保障。不单是学生,那些失学在家的、在外务工的年轻女子或者是那些无业人员,都应该享受到免费堕胎的保障。
值得关注的问题还有,卫爱民律师还建议禁止各种媒体与大众平台刊发人工流产广告,那些“无痛人流、不影响学习”等带有宣传意味的广告,可能给年轻的学生带来错误的人流观念。这样的观点是对的。但是,免费的堕胎服务,如果不能正确宣传,也会带来同样的问题。所以,这样的政策即便实施,也还是“低调”一些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