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媒体报道:7月20日,河南林州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郭增喜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猛摔在地。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只受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
报道刊发当天,林州市成立调查组,涉事民警郭增喜被立案刑拘。昨日下午,河南省安阳市委宣传部透露,安阳市调查组,将对“警察摔婴”事件背后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 和震惊全国的北京摔女童案相比,林州版的“摔婴案”,在情节上高度相似。但北京摔死女童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而林州版“摔婴案”的肇事者,却是一名有着近30年警龄的公安民警,从这个角度来说,后者挑战社会道德伦理底线的行为,无疑更加令人发指。
在事件发生之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如果不是林州市人大主任在公开场合谈论此事,被敏感的媒体记者“捕捉”到了相关信息,眼看着事情想捂也捂不住了,当地才在事发近一个月后,做出控制肇事民警,对其进行立案调查等等一系列的决定。但是这些姗姗来迟的“亡羊补牢”之举,并不能掩盖之前想方设法“捂事”的事实。在笔者看来,当地有关部门的“捂事”和民警的野蛮“摔婴”,在性质上一样恶劣,一样令人难以容忍。
如果说“摔婴”只是肇事民警的个人行为,那么“捂事”显然就是一种集体行为,这样的“集体无意识”,无疑更加令人担忧。因为它意味着,在一件明显涉嫌包庇犯罪、损害司法尊严和公平正义的事情上,一个集体中的所有人都保持一个动作,都予以配合而没有任何异议。这样的“整齐划一”对法律的亵渎,对公平正义所带来的伤害作用,将被成倍地放大。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百姓的期待,而林州“摔婴案”反映出来的现实却告诉我们,要真正实现这一点,还有着漫长的路要走。唯一让人感到庆幸的是,在媒体的监督和舆论的压力之下,当地政府的态度已经发生了转变,我们期盼着公平与正义能够在误入歧途、暂时消失不见之后,重新走上正途,回归公众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