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如此,经济学中历来都是将商品房列入投资品(或资本品),而非消费品。因此,在本质上,购买商品房是一种投资行为。而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房子也一直是人们规避风险、寻求价值兑现最为有效的商品。
投资品作为商品虽然适用需求定理,但是,商品房作为一项投入巨大的资本品,其需求量与价格的关系有时或经常性地不会在总量上反映出来。另外,由于投资品通常具有稀缺性,价格需求弹性较高,具备推动价格不断上涨的强烈动机,从而破坏了价格理论中效用达到最大满足度后需求下降的假设(服装的折旧速度则很快)。
因此,用消费品市场来分析商品房会带来解释上的一些局限。
在分析商品房市场供求时,我们就可以发现,在供给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房价上涨并不能使即期的需求者退出市场,而预期因素却诱发新的需求者产生,这时的总需求由即期需求者和新增需求者加总而成。这就是为什么今年以来,尽管房价在涨,但是商品房需求总量却没有明显下降的原因,商品房需求结构的变化总是被需求量攀升的景象所掩盖。
从近几年的楼市调控来看,呈现出明显的“去投资化”意图。不过,由于商品房本身的投资品特性,使得针对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着手的调控效果并不明显。而以限购、限价、限贷领衔的调控措施打击投机投资需求,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行政调控手段的“副作用”也将逐渐浮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