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保险,能否管好“马路肚脐眼”
时间:2012-12-14
作者:倪方方
来源:新华日报

  窨井伤人,一直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难”。记者日前从南京市城管局获悉,该局管线管理所花费10万元为2.3万个窨井上保险,一旦发生因窨井盖缺失、沉降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将由商业保险赔付,单次赔付最高额度可达45万元。巨额保险解了主管部门财政上的燃眉之急,也为伤者找到埋单机构,但能否就此管好南京城的众多“马路肚脐眼”?

  2万井盖已上保险

  南京市共有43万个窨井盖,分属30多家权属单位,窨井盖赔付风波层出不穷。据南京市政设施综合养护处姜新会统计,今年1至10月,南京市丢失窨井盖达790个,损坏559个,移位443个,塌陷151个,造成事故223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发生一起由窨井盖缺损、损坏引起的索赔纠纷。

  为有效解决窨井伤人的赔偿问题,南京市城管局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公众责任险,合同申明:当被保险窨井盖因为缺失、沉降等原因造成伤人、伤车意外时,由保险公司和养护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单次人身伤亡最高赔付30万元,单次财产损失最高赔付15万元,两者相加每次事故最高赔付45万元。

  “去年至今已成功赔付了20多起,单次赔付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总赔偿金10万多元。”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车险经营部总经理武少兴介绍。

  记者获悉,除管线所管养的两万多个市政道路窨井盖外,其余41万个窨井盖目前均未购买保险。但相关人士表示,为窨井盖买保险的做法或将在全市推广。

  脚下安全保险难保

  南京目前纳入统计范围的43万个窨井盖,分布于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其中19万个属于南京城管系统管养,另外24万个分属电力、电信、联通、移动、有线电视、自来水、燃气等30多个产权单位,材质、尺寸均有差异。此外,还有部分预埋、废弃或无主管线,这些管线上的窨井及窨井盖产权单位并不明晰。

  “由于产权单位众多,且部分窨井管线无人认领,窨井盖伤人纠纷常常难以找到索赔对象。即使窨井盖有明确的产权单位,每次事故损失均由管养单位或产权单位买单,对责任单位来说,也是巨大的赔付压力。”排水管理处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周路说,2010年7月排水处为井盖投10万元保险,初衷就是减轻管养单位的经济负担,防患于未然,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井盖权责不明带来的尴尬局面,到明年,将完成市城管所辖3.6万个窨井盖保险。

  由原来的“个人对机构”变成“机构对机构”,降低了市民个人的维权成本,但不少市民认为,为窨井盖上保险,治标难治本。保险虽然解决了造成纠纷后的赔付问题,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统一窨井盖管理,结果只能是窨井盖仍然接二连三伤人,保险公司跟在后面不停“赔钱”。

  “给井盖上保险,只是分担了相关部门的赔偿风险,并非一劳永逸之策。其实,市民最关心的不是这钱该由谁来赔,而是脚下的井盖会不会突然不翼而飞。”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学院研究生雍宬说。

  治本还需统筹管理

  事实上,保险公司保的是事故发生后伤者人身、财产权益,与防止窨井盖被盗、伤人并无直接关系。据南京市城管局宣教处丁怡介绍,2011年底,管线管理所接到投诉,一辆出租车轮胎卡在南京某路段窨井盖上,经现场鉴定后,司机很快获得赔付。没想到的是,这个窨井盖竟在一个月内让保险公司反复赔付了4次,由于不能确定这个情况是否属于“讹险”,保险公司依然正常赔付。

  窨井盖丢失、缺损,导致伤害事故屡次发生,无论主、客观原因,一纸保险合同恐难终结“肚脐眼”杂症。市政专家开出了一剂药方:由市政府协调,召集各窨井产权单位,落实牵头单位,改多头管理为单头管理,通过招标或委托第三方来管理窨井问题。各家拿出一笔保证金,对出现问题的窨井,通知产权单位后由专业管理队伍整改,费用从保证金中列支,每年补齐保证金。

  窨井盖性能缺失导致屡次“漂移”的问题,同样困扰世界各地政府,他们出台的一些措施,或许可以借鉴。上世纪70年代起,日本大规模改进窨井盖造型,将原来的圆柱形改成圆锥形,将厚度方向的垂直面改成有一定倾斜角度的斜面,增强与路面的吻合度,成功解决窨井盖的“漂移”与噪音问题。目前,日本95%的城市采用这种设计独特的窨井盖。

  据了解,北京、杭州普遍采用市政综合管廊地下“共同沟”,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马路反复挖掘和地上空间过密化的问题。南京浦口新城正在试点这种市政综合管廊,集中铺设给水、雨水、污水、中水、供电、通信、天然气等多种管线,几十条线路全部收纳到地下管线槽内,既减少道路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现象,也减少地面窨井盖数量。

【责任编辑: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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