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市8日晚回应称,近日媒体报道《湖北广水官员调任带走公车成惯例》情况基本属实,该市将纠正存在问题,并予以问责。(10月9日中新网)
广水官员升迁,部分公车随官走,多少带有“官本位”色彩。本人试问,如果某官受处分降职了,由县官变成普通公务员,公车还能随人走吗?显然不会。他本人一般不会有这个念头,即使有此动议,主管者也会理直气功壮地说“不”。
上级得罪下级,有谁怕过?下级得罪决定自己命运的上司,有谁见过?除非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二楞子。
“官本位”盛行下,随州的问题由广水来牵头追车,显然是太难为他们了。现在,随州回应“诚恳接受舆论监督,将举一反三,纠正存在问题,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这就顺理成章了。这叫“解铃还需系铃人”,由升迁官员形成的“公车随官走”惯例,由自己来纠正自己的错误,阻力可能要小得多。
如果说到问责,是要问责决策者的责任,特别是将公车化为私有的责任,其次才是广水放弃原则、无章可循、明哲保身的责任。
随州问责“公车随官走”告诉人们,一级政府绝对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但是,要有诚恳接受舆论监督的胸怀,要有敢于改正错误的勇气。而且,要有实招儿,防止“淌过同一条河”,不要再犯类似或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