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官方通报,2015年1月15日12时许,在山西省道230线翼城县王庄乡郑庄村星杰中学路段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微伤。
经初步调查,当地警方介绍,2015年1月15日12时05分,肇事司机张某某系翼城当地人,男,34岁。事发当天,张某某驾驶翼城县马某的晋L55838号重型自卸货车,从浮山运载精矿粉前往曲沃县。车辆由北向南行至省道230线翼城县王庄乡郑庄村十字路口下坡路段时,先后撞击前方晋L52051号重型自卸货车,以及道路东侧四辆轿车、三名执勤交警和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后,最终撞在道路东侧的民房。期间,晋L52051号重型自卸货车被撞失控后,又先后撞击前方道路西侧的三辆轿车,造成1名交警经抢救无效死亡,2名交警重伤,3名学生家长及2名小学生受轻微伤。
经查,肇事司机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存在超速行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等行为。警方初步认定,肇事司机张某某因以上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肇事司机张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翼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中新网 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