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七中一名高中学生小茹(化名)告诉记者,“学校让同学们交了138元午休费,一天1元钱,规定学生每天中午要趴在课桌上午休,以前有老师来管,现在也没有老师来看管了。”
记者发现,岳阳市七中除了向学生收取午休费,还以“寒假补课费”等名义收取了学生631元钱(包含“午休费”)。
14日,岳阳市第七中学校长范小平告诉新华社记者,“近期,学校高一年级组向学校提出向高一新生收取每人138元午休费,收了100多个学生的,还有200多个学生的没有收,另外,还有每人收了400多元补课费,用于寒假的补课。”
范小平说,收的午休费主要是用于老师每天中午对学生的管理费用。规定学生必须回学校教室午休,是不希望学生中午到处乱跑,比如跑到附近网吧上网。
岳阳市教育局局长王德华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岳阳市教育局已经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此事,并派了专项整治小组到学校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包括相关纪检人员,将严查学校“乱收费”行为。对于学校不该收取的费用,将全部返还给学生,并且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对于网上报道所说的“岳阳市第七中学事前将收费情况上报岳阳市教育局,并得到其默许”,王德华回应称:“教育主管部门事前并不知道,这种说法不属实。”
据岳阳市教育局介绍,调查组近日到岳阳市第七中学走访师生、家长,查看账目,认定学校乱收费属实:一是高一年级按每人每天1元钱标准收取午休费,本期每生共计收取138元;二是要求高一年级家长到学校购买《家长读本》,按定价29元每本收取;三是每生每期收取饮水费用30元,由长沙某公司直接收取。以上收费市教育局均明令禁止。
目前,岳阳市教育局已启动问责程序,将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组织联点局领导和科室到32所市直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开展收费工作督查。
(中新网 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