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18岁的玲玲被养父母告上了法院,诉状中养父母称玲玲不知感恩对他们不好,为此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并赔偿5万元抚养费。但玲玲却给出了另一番说法,称养父母其实是想生育第二胎。13日,记者从广州萝岗法院获悉,经该院调解,玲玲与养父母自愿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放弃追索5万元抚养费,而玲玲也承诺将来工作后尽赡养义务。
玲玲称,为满足养父母合法生育二胎的报恩之心,她曾陪同他们去民政部门要求办理解除收养关系,但被民政部门拒绝。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存在虐待养父母的情况,一直是心存感激。
(中新网 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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