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月8日电 (陈启任 代兰兰)广东省财政厅8日通报,广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进行清理,严肃财经纪律。
据介绍,根据《广东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予以取消。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对排查出来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进行分类处理,其中违法违规的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的优惠政策,若确需保留的,在充分说明理由的基础上暂时继续执行,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最终依据国务院审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称,今后,除税收法律法规或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权限外,各地区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
此外,广东省财政厅还将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对经国家批准的优惠政策要实行清单管理;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制度,对不符合经济发展需要、效果不明显的政策,提出调整或取消意见,予以适时退出;对国务院“国发〔2014〕62号文”下发后,仍然违反规定出台或继续实施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地区和部门,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