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会同有关部门放开了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仅在1月4日发布的6项价格改革通知就有3条涉及交通领域,其中既涉及铁路运输,也涉及民航运输。就在上月,中国民航局和国家发改委曾下发通知,将放开部分短途航线旅客运输票价,新增101条新航线由现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此作用下,目前航空公司在部分航线上已开始调整基准价格,比如广州飞北京的基准价格全价票由此前的1700元左右上涨近百元。此举也造成市场对价格管制放开后航空运输业是否会出现涨价潮的担忧。
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价格放开以后,短期内或许会出现一定幅度的涨价,然而随着市场秩序的不断完善,竞争的进一步有序会让价格趋于平稳、理性,不大可能持续涨价,更多情况下甚至会出现降价。
此次国家发改委所以对部分民航航线放开价格管制,主要原因在于民航业已步入竞争行列,而不是此前的高度垄断。即便几大国有航空公司仍具有优势地位,但国有航空公司相互间的竞争也不断加剧,再加上民营航空公司、小型国有航空公司的参与,让竞争更趋激烈。在这样的情况下,再通过行政手段管理民航运输价格就失去意义,甚至反而会让运输价格更高,更不符合实际。
可以想象,民航运输价格放开后,市场对运输价格的影响将越来越大,竞争对运输价格的左右也越来越明显。对民航企业来说,更多会在节假日、旅游旺季出现涨价的情况,其他时间则会相对平稳,甚至出现较大幅度降价,整体上乘客的负担水平有望下降。另一方面,未来几年铁路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高铁等也会对民航运输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航空业不存在全面涨价的基础。
对民用企业来说,比较令人担忧的是,价格放开后,一旦打折幅度加大,会不会出现服务水平下降的现象。尤其是航班是否准点、坐飞机的舒适度如何提高等,都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只要能让市场充分竞争,价格放开不会引起全面涨价,不仅对航空运输业如此,对其他行业亦然。即使涨价也只会是阶段性、季节性、局部性,而不会是长期性和全局性的。
值得注意的是,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兼顾“该放的放到位”和“该管的能管住”,才能保障公众正当利益不受损害。其中的关键便是要做到统筹配套:既要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掌握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动态,防范价格异动;又要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由此才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为公众和市场主体带来长远的福祉。(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