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8日电 (记者 朱晓颖)8日上午,网络微博及论坛上一条“江苏昆山一企业发生爆炸消息”引起网民关注。经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辟谣:完全没有此事。
该网传消息称,“早上7:50时左右昆山花桥双华路某企业发生大爆炸,车间大火熊熊”,并且配有多幅图片。
然记者经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核实,该条消息为假,当地消防无出警记录,望网民勿轻信谣言。
透过网络散播谣言事件、案件数量近年来有增无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已明确的“网络诽谤”入罪标准,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构成诽谤罪,或可判刑三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