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最近很多2014年度的评奖、评优活动已经开启。笔者也常会在QQ群里、朋友圈里收到类似的信息:帮我老师打个广告,2014年度全省学校优秀团干部网络评选投票,“请投南昌某大学张XX老师,没投的帮忙投,票差太远了,请大家帮帮忙,点一下投票”。
从所接触的信息来看,估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知:在现实生活中,找关系拉票已经成了一种“光明正大”的行为。其实,类似现象在小说《一地鸡毛》里也早有描述。只不过,荒诞的事物在小说里是一种艺术性讽喻,若真走入现实,那么就是一种病态。试想,如果高校教师都能腆着脸拉起票来,那么相关的社会病态也就难免成“必然式”存在了。
揆诸现实,人们对找关系这种丑,其实已经产生了审丑疲劳。因为大家都知道找关系是不对的事情,但是找的人多了,它也就变成正常的事了。而在审丑疲劳之下,找关系者就会愈发“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了。
在此基础上,人们对找关系的认知就会出现一系列错位。比如,自己如果能得好处,那么找关系就是正常的;如果自己得不到好处,那么找关系就是龌龊的。而这种社会现象一旦板结成社会土壤,更会滋生出类似“我爸是李铁,恨铁不成‘刚’”的扭曲心态。因为心态扭曲,还会出现类似的吊诡现象:在毕业季,好工作让人垂涎三尺,会出现“僧多粥少”的局面。一些“技不如人”的落选者会硬说自己被“潜”了,他们把求职失败归咎在“没关系”上,并由此进行无根据的炮轰。如此,传者愈多,“不相信规则能战胜潜规则”者便会越众。
无需赘言,当利益成为个体的核心价值观,那么社会就会出现把做人底线当作交易筹码的病象。这种病象不仅会成为公序良俗的“粉碎机”,而且还会让一些握权者恃权而骄,蚕食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会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可说者自己是否做到了这一点,其实往往经不起打量。众所周知,老祖宗留下来的道德经典,没人啃得完。道理也谁都能说,可道理从嘴里说出来后只是一种语言形态,它并不等于外化的行动。很多人懂不少道理,但是他们懂得的道理虽多,却并不等于就能恪守底线。比如说,违规拉票是一种恶性竞争,是一种找关系行为,它不仅损害他人的利益,更会抹黑相关奖项的形象。这个道理很多人都懂,教师甚至还常常以此教育学生。然而,一旦牵扯到自身的利益,在“利己主义”的驱动下,本应“板起脸孔”的高校教师也变得“活泛”起来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而今,人们都希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能产生预期效果。而要产生预期效果,其实有一个必要条件,那就是公民个体法治素养的提升。这种素养不等于法律知识,也不等于人们知道多少道理,而在于人们是否真正确立并坚守规则意识。要知道,建设一个好的社会更需要的不是人的适应,而是人的坚守。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要将一些社会弊病的恶化趋势扭转,就需要一束束“光”。你我如果都能像光一样,那么社会的黑暗角落就必然会日渐逼仄,“找关系”之类曾经被视为“必然式”的存在,才可能渐渐消亡。敬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