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曝出“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价格可自己定,可少缴税数万元”,7日,河南省地税局通报称,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应按“实际交易价格”申报,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价格过低将面临违法和二次交易中承担巨额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河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直系亲属间房产交易可不通过地税部门的存量房评估系统,按照双方实际的交易价格申报纳税,比如父亲几年前20万元买的房子,现在市场价为60万元,父亲能以20万、甚至更低的价格比如1万元等卖给儿子,按20万或者1万元的价格纳税。
“但不能说是随意定价。如果签订‘阴阳合同’不据实申报交易价格,将是逃避税收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如果儿子想将这套房子卖掉,就要这个价格为参考,比如父亲以1万元卖给了儿子,儿子以60万元卖给别人,那么交易时就要以59万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如契税,但如果是自住不再交易,则不存在这个风险。”河南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主任科员仇光惠说。
据介绍,该政策规定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配偶。除此之外,还存在如法院的判决、裁定等的房产转移、拍卖机构合法拍卖的价格、房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共六种情形,都可以不通过存量房评估系统进行估价。
据了解,河南省出台的这项政策是2014年5月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并非网上所说的仅郑州市区施行,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阴阳合同”,规范税收征收标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记者刘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