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政府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得在社会团体兼职
时间:2014-11-20
作者:小明
来源:荆楚网

  记者昨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为了厘清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今后,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武汉市民政局称,明年年底前,该市各部门和单位将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社会团体脱钩。严格限制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任职。确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同一名领导干部最多只能兼任一个社会组织领导职务,在同一社会组织兼职的现职公务员不得超过2人。严禁在社会组织领取任何报酬。现职公务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领导职务。严格执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在社会组织担任领导职务有关规定。

  目前,武汉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达4863个。其中,社会团体196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896个。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总量近4万人,基本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发展体系。预计未来3到5年,武汉社会组织总量将达到1万个,专职从业人员总量达10万人以上。

【责任编辑:小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