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无业男陈某先是偷窥一名女子,后发现该女子住处的卫生间没关窗户,遂翻窗入室将该女强奸。昨悉,汉阳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对陈某判刑7年。
今年1月27日晚,陈某路过汉阳朱家亭一所民宅,看到二楼卫生间亮着灯,遂爬到窗下,见一名女子在洗澡。次日凌晨,陈某再次路过该卫生间,见窗户开着,遂起歹意。他拎了把菜刀,翻越该卫生间的窗户进入室内,持刀威胁那名年轻女子,将其强暴。
1月31日,民警将潜回老家枣阳的陈某抓获。据查,此前陈某因犯抢劫罪、强奸罪先后两次被判刑,2011年刑满释放。法院认为陈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昨日,办案检察官提醒,临睡前一定要关好门窗,切莫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