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姜处长终于不再怕签单。上个月,天津根据年初制定的《天津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配套出台基金管理办法。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渠道筹资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紧急救助的“三无”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解除困难患者及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现在,天津市医科大学总医院正在汇总过去一年的单据,准备申报基金。明年起,三无患者看病走绿色通道,将做到每次一申请,每月一结算。
2013年,青海省探索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由财政出资600万设立专项基金,保障“三无”人员看病就医无困难。青海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刘建华表示:“三无人员,尤其是突发疾病这种现在没有任何障碍,只要是到了医院就能走绿色通道,医院在救助这部分人的时候心里也有底,因为有基金在支持,财政拨款每年600万。”
但刘建华同时表示,虽然有政策和资金的保障,但是对“三无”人员的身份确认、手续办理上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简化。“从今年报的情况看,比去年要报的多了。因为对于人员身份的确定需要通过公安部门,社保部门,民政部门等,在操作层面上手续比较复杂一些。”
“绿色通道”面临的尴尬
绿色通道或许可以解决一部分三无病人的医疗救治问题,但是还有一类患者,他们有家人有亲属,可是患病后,却被遗弃在医院里……同样的,诊费也无法收回。这也让“先救人”成为不少医院难言的苦涩。
去年10月,从外地来徐州务工的戴先生,因为“中风”被120救护车送到徐州矿山医院抢救。昏迷的戴先生无法说活、不能动弹,也没有亲人陪在他身边。病情稳定后,医院通过公安部门查找到戴先生儿子的手机号码,与对方联系,没想到对方非常冷默。
徐州矿山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张晓玲:打电话一直不接,我们中间也多次给他发信息,意思你父亲病危,在这边住院,希望能尽快地来医院,他儿子一直没有回过我们的信息。
后经了解,戴先生和家人有矛盾,这是家人拒不陪护和支付医疗费的原因。尽管院方没有收到一分钱医疗费,但还是尽力给戴先生治疗,并安排了三位护士对他进行24小时特级护理。
今年1月20号,戴先生的儿子迫于舆论的压力,主动到医院接回了父亲。戴先生住院期间,一共产生了四万多元医疗费,但由于他家庭困难,没有支付能力,就算医院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恐怕也很难追回,医院最终决定放弃追讨费用。
徐州矿山医院副院长李夫超:从他入院抢救,到他康复,我们医院一直是出于人道主义,我们非常尴尬。
这种现象在徐州各家医院都时有发生,作为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辐射苏鲁豫皖21个城市的1.2亿人口。徐州卫生部门统计显示,当地11家主要医院去年应急救助贴进去500多万元。
在各地具体的实践中,很多伤者有可能长期卧病在床,后续的治疗、康复、陪护乃至伙食,都得基金掏钱。财政是否有长期买单的实力?如何确定基金投入占当年财政支出的一个合理比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或许,还必须鼓励社会主体踊跃向基金捐款,不妨给捐款企业更大的征税优惠,或在企业评级、政府采购中有更多加分。
完善三无病人救助机制任重而道远
虽然各地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三无病人的医治,但救治流程并不是一朝一夕之力便可完善的。但是地方政府尽快建立落实“三无”病人急救的专项资金仍是当务之急,使该类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也是目前许多医务工作者的期盼。
此外,专项资金的来源方面可由财政部门安排一部分、慈善机构捐助一部分、医疗机构垫付一部分,还需要指定专职部门负责管理,并做到专款专用。正如专家解读中所提及的,对“三无”病人的治疗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不可能让医院独立承担,应由政府、社会、医院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同解决这个难题。
或许更主要的是造成“三无”病人治疗费无人承担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规范“三无”病人救治的法律法规,明确在救治过程中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从而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软肋”。由此,需要社会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制和公共救助基金制度,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在对“三无”病人的救治工作中,卫计、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才能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