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明年起将会有高龄津贴;规划5万(含5万)人以上居住区,按每人0.1平方米预留养老院建设用地;5万人以下住宅区,通过配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解决社区养老设施需求……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近期出台多项举措,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惠及我市老年人朋友。
政府购买,对接收困难老人社会办养老机构予以补助
市老龄办主任段玉田介绍,今年来,我市进一步完善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制度,不断提高供养标准,保障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
备受关注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已在我市建立。根据新规,对接收供养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和独生子女伤残 (三级以上)、死亡的老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供养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政策标准足额安排,并对养老机构在更新完善设施等方面给予补助。
社区养老,5万人以上居住区要预留养老院用地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从明年1月1日起,郑州市80~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90~99岁老年人不低于200元,100岁以上老年人不低于300元。
我市还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人口达5万 (含5万)人以上,按每人0.1平方米预留养老院建设用地;5万人以下的住宅区,通过配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解决社区养老需求。
降低门槛,养老机构设置许可手续简化
个人或者单位想办养老机构,门槛进一步降低。段玉田表示,我市简化了养老机构设置许可手续,并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门槛。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继续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并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段玉田说。 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