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徽六安市街头,传统文化中的二十四孝被做成街边护栏上的公益广告,其中的“埋儿奉母”被网友认为实在太吓人,引发争议。
怎么吓人呢?埋儿奉母,大意是说晋代郭巨家境贫困,妻子生一孩子,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会影响供养母亲,就跟妻子决定埋掉孩子。用今天的眼光看,这种做法简直毫无人性,违背人伦,也违背法律。这样的故事拿来制成图画,以教育现代人,不引起争议才怪。
这故事引人反感还不只是前面的部分,后半部分是说郭巨夫妻埋儿挖坑,就在挖的过程中挖出一坛金子,上面还写着字:“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这个“光明的尾巴”显得特别功利:你看,行孝就有好报吧,最终上天会给你意想不到的东西。这也是古代故事常见的模式,其目的无外乎是增加故事的“劝世”效果。
不光是埋儿奉母,二十四孝的很多故事今天看来都接近无稽。比如著名的卧冰求鲤。琅琊人王祥,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再如恣蚊饱血。晋朝人吴猛,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再如尝粪忧心。南齐庾黔娄,父亲病重,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乞求以身代父去死。仔细看二十四孝,可以说大部分不符合人情常理,也不符合现代科学常识,若将其绘成图画,去劝说现代人,能有什么效果呢?
有人说,不必过于吹毛求疵,受众自会明辨是非,只要二十四孝的主题被大家接受,效果达到就可以。我非常反对这种只求结果,不拘细节的说法。法律上强调程序正义,宣传同样要注重过程和逻辑的通达明理,如果基本的伦理和常识都不具备,如何去说服大众?类似二十四孝中的一些故事难道不具有这样的反作用吗?它会让人感觉,行孝原来是如此之难,以至于要卖身救父,要冬天赤身卧冰,要尝父亲的大便,甚至要埋掉自己的孩子。二十四孝中不乏明显的极端体现,似乎故事不如此,就不叫做孝道。其实,对于多数普通人来说,孝道都是日常力所能及就可以做到的。为了达到劝世效果,就去夸张,或者加以功利的诱惑,这种手法并不可取。
近几年来,传统文化的热度在升温。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越来越重视。“三字经”“弟子规”“二十四孝”等一些传统启蒙教育读本再次兴起,很多大学还开办了“国学班”,民间举办过多次祭孔典礼,一些地方掀起读经热潮。这是中华民族主体意识重新回归的表现,应当说是好事,但传统文化良莠不齐,我们必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可是,精华糟粕怎么分呢?我以为,那就是要重视20世纪新文化运动的遗产。今天中国学界,所谓新儒学潮流泛起,但其对传统文化的态度常常又陷入误区。我们要明白的是,以五四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即使有过激之处,其发生也绝不是毫无其历史逻辑。如果我们一股脑把20世纪那么多伟大学人对中国历史的反思推翻掉,未尝不是另一种文化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