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冒警方名义要求商户停业 为“更有震慑力”
时间:2014-10-28
作者:newsman
来源:中新网

  近日,一条微博中的通知引发网友关注,通知称根据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在APEC会议期间辖区内部分商户停业。

  前天,发布通知的海淀区双泉堡村欣福盛物业表示,被要求停业的是村内无照经营流动商铺,以公安等部门名义发布通知只为更有震慑力。

  “海淀通知”望京“中枪”

  微博中通知提到,“根据上级指示及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要求”,在APEC会议期间,从2014年11月1日至11月13日,辖区内部分停业的商户包括小卖部、小超市、蒸馒头、做烙饼的商户、日杂店、熟食店、食品加工店、各类快餐店、蛋糕房。

  通知落款为位于海淀区的“欣福盛物业安全办公室”。

  该通知曾出现在网名为“望京网”的微博中,多名网友以为“停业令”区域为望京,引起关注。但望京地区多家小超市、蛋糕店工作人员及当地街道办均表示,并没有听说过APEC期间商铺停业的事情,也没有看见过有关通知。

  物业称通知与警方无关

  前日18点多,双泉堡村内多名商户表示见过网传“APEC期间需停业”的告示。

  “物业到每个商铺发过好几回停业通知,在外面的墙上也贴了。”村内一家超市店主说,通知主要针对无照的,“我有正规执照,下月还会照常营业”。

  而多位在街上推车售卖水果及小吃的店主们均表示,会按照物业下发的通知内容执行。

  “听说到时候保安会在街上检查,下月初我就在家休息,不卖东西了。”一名在街上经营水果的商贩说。

  欣福盛物业一负责人介绍,海淀区双泉堡村辖区内无照经营的商铺较多,对周边市民的生活造成不好影响。通知提到关停的商户为村内的无照经营流动商铺。发布通知“是物业对自己管理采取的方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辖区内商户的管理。

  “因为物业没有执法权……我们觉得以公安部门、职能部门的名义发布通知更有震慑力。”该位负责人说,通知与上级单位及北京市公安局没有关系,下一步会对通知内容进行更改,对商户进行安全宣传,并对无照商铺进行提醒,让其自行关停。

  ■ 律师说法

  物业无“停业”行政处罚权

  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认为,责令停业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物业公司只是一个企业单位,非行政执法主体,对商贩并没有行政处罚权。物业可以对无照经营的商贩进行提醒或提示,督促其办理执照。

  朱孝顶说,物业假借他人名义发布停业通知,若没有对商铺经营造成影响,公安机关可对其要求责令改正,如果已造成影响,需要对商铺损失进行赔偿。

【责任编辑: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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