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前,王某找来了木棍和石头,伺机而动。
王某先用木棍敲打了三台ATM机。
凌晨刚砸了银行柜员机,下午就跑到派出所求助警方回家。近日,芙蓉区法院判决了这样一起盗窃案。28岁的王某为了解决饥饱问题,用木棍和石头打砸了袁家岭友谊商店附近的三台ATM机器,始终没有取到钱。随后,走投无路的王某向警方求助回家,结果被当场抓获。芙蓉区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砸烂ATM机出钞口没偷到钱
今年7月9日,王某从贵州老家到长沙来找工作。几天过去,王某工作没找到,钱却花完了。
7月12日,王某一天没吃东西。次日凌晨3时许,王某饥饿难耐,路过袁家岭友谊商店附近的银行ATM机时,萌生了砸机偷钱的想法。
当时,王某捡了一块石头和一根木棍。而后,在柜员机旁边观察了一段时间,见四周没人,先用木棍逐一敲打了三个ATM机,但是ATM机都没有吐出钱来。
木棍不行,王某又拿石头用力砸银行门口的第一台ATM机。一会儿,ATM机出钞口就被砸烂了,但是依然没有吐钞票。王某害怕被人发现,便把木棍和石块丢在现场,匆忙离开。
作案后又向警方求助回家
当天上午,银行工作人员发现自动柜员机被损坏,向公安机关报警。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五里牌派出所民警调看银行的监控视频,发现作案的是一名年轻男子,中等个子,穿着蓝格子衬衣,黑色裤子。
然而,正在警方寻找犯罪嫌疑人时,当天下午4点左右,一名男子到五里牌派出所求助,称自己没有找到工作,身上也没钱了,想求助警方送他回贵州老家。
值班民警发现,这名男子外形特征与盗窃银行自动柜员机的犯罪嫌疑人高度相似,对其询问,男子当场承认了犯罪事实,“以为可以从出钞口拿到钱,谁知道自动柜员机砸烂,还是没拿到钱。”
民警遂当场将其抓获。
想在警方掌握证据之前离开长沙
审讯王某时,警察问:“自动柜员机处都装有监控系统,你这样盗窃现金,难道不怕被发现吗?”王某说,因为身无分文,而且一天没吃饭,实在饿得不行了。“是否被发现,我当时没想那么多。”
警察又问,砸烂了银行的自动柜员机,为什么还敢来派出所。王某说,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公安机关没有找到我砸烂银行自动柜员机的证据,想尽快离开长沙。”
经查证,被损坏的柜员机内当时存有现金14万余元。经鉴定,该柜员机被损坏的出入钞模块价值1.26万元。
法院认为,王某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实施盗窃未遂,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潇湘晨报 记者刘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