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猴艺人:希望不是末路
高天星是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他说,保护非遗是在固守民族根脉。不过,他觉得还应遵守法律。
在评论新野耍猴艺人在黑龙江的遭遇时,他就认为耍猴艺人应该办运输证,“必须爱护动物,同时得遵守相应的法律”。
清华大学副教授蒋劲松在一篇公开的文章中曾表示,把传统看成是一成不变僵化的固定物,严重误解了传统的精神。传统也必须接受批评,接受伦理原则的检视,只有这样,才能日新又新,与时偕行。
河南省社科院研究员许韶立在接受河南商报记者采访时,没有评判耍猴艺人与黑龙江警方的对错。他说,文化也应该由社会的接受度来决定是否淘汰。
他举了个例子,以前卖东西的吆喝声也是一种非物质文化,但现在,这种情形几乎难觅。各种扩音设备已经很普遍,“有必要再保护这种吆喝声吗?”
针对新野猴戏,许韶立说,这毕竟是传承千年的文化,不应该人为地去破坏,但其是否能自然生存下去,还应由社会是否认可来决定。
马宏杰认为,猴戏作为文化艺术,还是应该传承下去。这方面,政府应该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法律也应保护这些传统技艺,而不是限制其传承。
此次事件,新野县官方并未出面与黑龙江沟通。一官员说,猴戏毕竟是民间技艺,官方不便出面,应该由协会出面与黑龙江沟通。
不过一名新野官员事后去看望了被解除羁押的耍猴艺人。该官员说,就等着上诉,上诉胜利了你们就放心大胆地到各地耍猴。要依然是败诉,再外出时就尽量不要与执法者发生冲突。
因此,很多耍猴艺人对上诉寄予厚望。他们希望案件胜诉能为新野猴戏正名,不希望这个案件成为这门技艺的末路。
昨天,记者了解到,新野县猕猴艺术养殖协会发布公告表示,协会将组织辩护律师团帮助鲍凤山等人打官司,并向全国征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