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江县林业局女干部蓝艳红,先后骗取其朋友、同学、同事20多人3400多万元用于偿还高额利息和赌博。1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宣判,蓝艳红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计3400余万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蓝艳红于2006年至2012年10月期间,假借自己做房地产生意、开办木材加工厂、承包林场种树和购买门面等为由、以高利回报为诱饵骗取被害人龙某兰等25人的钱款共计5636万多元。
在得到钱款后,蓝艳红将其中的1000多万元用于赌博,其余部分钱款用于偿还借款人的高额利息。扣除被告人以支付利息、分红、归还本金的名义返还被害人的2169万多元,实际骗取3466万多元。2012年10月30日,被告人蓝艳红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投案时已无力偿还被害人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