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络论坛一则帖子称:近日,英山县一名村干部与位于该村的小学校长、老师及包工头一起喝酒时醉死,学校答应赔偿死者家属28万元。
该帖引发众多网友热议。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昨日下午,英山县委宣传部回应:网帖反映的部分情况并不属实,对死者家属的赔偿金也不是由学校支付。
爆料 村支书喝酒醉死
网帖如此描述事件经过:9日中午,英山县杨柳湾镇桥头边村村支书吴某与位于该村的白马石小学校长余某、副校长夏某、主任胡某及包工头等人,在白马石小学一起喝酒,协商关于承包白马石小学附属设施建设的事宜。几个小时后,吴某出现醉酒症状,被人背回家中。当晚7时许,吴某仍昏迷不醒,被送到医院抢救治疗,经诊断,吴某已经死亡一个多小时。11日晚,杨柳湾镇中心学校校长徐某、白马石小学校长余某等人与镇政府负责人、吴某家属协商善后事宜,校方答应赔偿吴某家属28万元。
昨日上午,该帖被顶上荆楚网东湖社区头条,引起众多网友关注,截至昨晚8时,评论近百条。有网友认为:为了工作吃顿便饭无可厚非,但喝酒致死太不值得。有网友感慨: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饮酒违反“八项规定”,看来凡事还是要按规定办。也有网友质疑:学校是财政支付单位,向死者家属支付这种赔偿款,合法吗?
为了核实帖文内容,记者私信联系发帖网友“lwy1225”,但一直未获回复。
调查 死因为心肌梗塞
事情的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昨日,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英山县委宣传部有关人士介绍,9日是星期六,当天中午,吴某碰到白马石小学校长余某等人,由于双方平时都很熟悉,便约定一起吃午饭。一同参加饭局的,除了吴某和余某,还有白马石小学其他负责人和老师,一共七八个人,其中并没有包工头参加。
吴某平时爱喝酒,几乎一日三餐都要饮酒,当天的饭桌上也少不了喝几杯。酒足饭饱之后,白马石小学两名老师将喝高了的吴某送回家。吴某的妻子当时在家,见丈夫喝醉被送回,显得见怪不怪,让两名老师将吴某扶到床上躺下,之后出门办事去了。
当晚7时许,吴某的妻子回家,发现吴某不像以往喝醉后不久自己醒来,而是没有半点反应。她连忙叫人将吴某送往英山县人民医院救治,但为时已晚。医院诊断,吴某因突发心肌梗塞,已经死亡一个多小时。
据悉,吴某生前患有心脏疾病。
处置 涉事校长被免职
事发后,英山县有关部门和杨柳湾镇高度重视,迅速介入调查,处置善后事宜。经过协商,决定赔偿吴某家属26万元,这笔资金由当日参加饭局并喝了酒的白马石小学负责人和老师共同承担。
此外,英山县教育局初步作出决定,对参加饭局的白马石小学负责人和老师进行处罚,其中给予校长余某免职处理。(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高家龙 徐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