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喝了酒,太冲动了,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我已经对他们做出了赔偿,以后肯定不会再去找他们麻烦了……”近日,海盐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庭审中被告人程海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程海今年34岁,海盐人,因感情不和一年前与妻子李娟离了婚。考虑到儿子年纪还小,加上程海父母的极力劝说,离婚后的李娟没有立即搬出程海家,仍旧边工作边照顾儿子。就这样相处了差不多一年时间,正当程海觉得和李娟复婚有望时,李娟搬了出去。此后,除了关于儿子的事,程海几乎和李娟断了联系。
今年一月初,距离李娟搬走不到三个月,程海听说李娟找了个男朋友。听到这消息时,程海不以为意。谁知,几天后,程海竟在路上亲眼撞见了李娟和一男子从一辆面包车上下来,两人举止很是亲密。顿时,程海心中又气又怨,“我还想着和她复婚,她却那么快就找了人了!”当晚,程海一个人在家里喝起了闷酒。借酒消愁愁更愁,在酒精的作用下,程海更加觉得自己满腔怒火无处发泄。
深夜12点多,程海从自己摩托车里取出一可乐瓶的汽油,带着这瓶汽油,他开着摩托车来到白天遇到前妻的地方,那辆面包车还在。程海用汽油对着面包车的轮胎一通浇,又用打火机点燃了一张废纸,再用烧着的废纸点燃了面包车。看到面包车烧起来后,程海开上摩托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现场。
火势很快引起当地居民的注意,警察接警后排除了面包车自燃的可能,经侦查发现程海有重大嫌疑,后在一宾馆将程海抓获。
海盐法院经审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程海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