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山西10座煤矿在行业政策调整后,因变更作业方式而需换领采矿许可证,在直接管理部门省煤炭厅做出同意的批复后,采矿证却在国土厅卡了三年也没办下来,其间,两个厅局有过相互协商,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
政府部门扯皮,倒霉的却是商家,据估计,这三年下来,企业蒙受的损失多达50亿元。但国土厅自称“态度积极”、“工作依法”、“程序严谨”、“没有不作为或消极作为”,那么,这“神仙打架”的玄机何在?难道这十家企业,就该着这三年歇业?
从造成“神仙打架”的直接原因看,主要是对相关政策适用和处理方式上有分歧。煤炭厅认为2011年的政府62号文件做出了明确规定:煤矿作业方式的变更,由地方政府和企业提出申请,煤炭厅组织专家考察论证,确认后提出意见,会同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办理。但国土厅则依据此前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八不准”要求和其后的两个文件,认为按程序不应根据煤炭厅的批复来盖章办证,而是要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是不是政策规定“打架”才导致的部门之间“神仙打架”?如果只是这方面的原因,恐怕政府部门的政策理解和协调能力很难让人接受。企业主说:“最初到省国土厅换证时,国土部门认为煤炭厅不具备审批煤矿变更开采方式的权限,所以不承认煤炭厅的批复,只认可‘领导组办公室’的文件。”从这话中不难窥出些端倪:“神仙打架”的真正原因在于部门之间的权力之争。
权力的背后是利益,这是权力者个人、小集团、本地区本部门等不同主体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山西煤矿业前些年近似于“采金业”,管理和审批欠缺规范,不难想像,一些部门、一些人亦与其产生了利益关联。因此,在国土部门看来,煤炭厅与煤矿企业似乎是一家,他们对其提出的批复意见缺少信任,但他们自己组织矿山测量队进行评估后,仍然迟迟不予办理,就更是说不过去了。说到底,原因仍在于他们对采矿证办理的权力分配机制不满意,而涉及这种部门权力和利益之争,主要责任往往在于部门主要领导,部门权力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为其个人的权力。这正是造成政府部门各种推诿扯皮的重要原因。
部门之间的矛盾,也反映了权力协调机制的缺位。且不说两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问题,即使按国土厅提出应由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方式来办理,我们也不禁要问:这三年,当地政府没有开常务会议吗?或者,是国土厅没有将这一问题提交讨论?或者,是不知该由谁来提交讨论?或者,是讨论之后仍悬而未决?即使没有提交常务会议讨论,当十家企业面临如此难局,两厅协商未果无法办理的时候,没有其他机构可以投诉,或没有更高级别的领导来过问?可见,“小神仙”打架,“大神仙”也有责任。
所以,这“神仙打架”,一条旋风腿,一只无影脚,看似玄妙,其实道理说白了也很俗。但其后果却严重,既损害了民众和企业的直接利益,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希望这样荒唐的“神仙架”,今后还是少打为好。(刘国强 四川外语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