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妇10年前捡到弃婴 不符合收养条件无法落户
时间: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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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多月前,张天赐刚刚过完10岁生日,但直到现在,他还没拿到属于自己的户口。

    10年前,天赐被父母抛弃,一对老夫妇捡到了他。然而,在身边养育多年后,张占宗老两口才发现,因为年龄过大,他们不符合收养条件,法律一直没有承认他们和天赐的“爷孙关系”。没有被正式收养的天赐,也无法像普通孩子一样正常落户。

    取名“天赐”,寓意“天赐的缘分”

    已经80多岁的张占宗、张青芬夫妇,是河北保定市曲阳县灵山镇燕川村人。20年来,老两口一直住在曲阳县城一处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屋内,每月租金50元。

    夫妇俩膝下有一对儿女,因相继在燕川村安了家,只留下两位老人还在县城生活。白天,张占宗夫妇在街上卖气球和风车,晚上,就一处一处捡垃圾,维持生计。

    “风车两块八一个,每个能挣5毛钱。垃圾就找瓶子和纸盒,什么能卖钱捡什么。”张占宗的邻居董巧云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一天如果能挣上10元,已是老两口不错的收入。

    2004年7月22日的夜晚,张占宗像往常一样,沿着曲阳县最繁华的南街向北走,挨个翻找着垃圾堆里能卖钱的废品。在翻到其中一处垃圾堆时,一声啼哭从一个大纸盒内传来。张占宗打开纸盒,一个赤裸的娃娃露了出来。

    “脐带都还挂着,也没写点什么,就盖着一条破裤子。”张占宗说。

    尽管生活已经很困难,但张占宗和老伴儿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把孩子捡回了家,留在身边抚养。老人读书不多,邻居们给孩子起名为“天赐”,寓意这是天赐的缘分,冠上了老人的姓。

    而被捡到的这一天,就成了天赐的“生日”。

    记者了解到,这已经不是老两口第一次捡到孩子。除了天赐外,他们还捡到并短暂地抚养过3个孩子,“都是有点毛病的,一个脚后跟发黑,一个兔唇,一个背上有点毛病,”董巧云告诉记者,这3个孩子除了一个交给了民政局,其他两个都被领养了,“天赐有病,人家担心会残疾,干不了活,所以一直没有被领养”。

    天赐的病,是他的后腰上的“疙瘩”。这个疙瘩,后来被曲阳县一家医院诊断为腰肌膜突出。

    董巧云说,被捡回来一个多月时,医院院长给天赐作了手术。“医生说,如果再晚,可能就会没命了。”考虑到老人的情况,医院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但是还是花了老人3000多块钱,对他们来说,可不少。”

    即使这样,张占宗夫妇仍然认为,这孩子是上天赐予他们的礼物。

    从小,天赐就很懂事,爷爷出去捡垃圾,他就在后面帮着推车,爷爷要去卖风车,他就坐在路边帮着守地摊。

    “7岁那年,爷爷因冠心病住院,奶奶腿不好,全是天赐一个人在医院跑上跑下地照顾爷爷,才7岁的孩子呀!”说到这里,董巧云有些哽咽。在她看来,老人和孩子都不容易,可又谁都离不开谁。

    难办的户口

    5年前,天赐到了上学的年龄,张占宗夫妇这才意识到,还没给孩子办户口。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想给天赐上一个户口是那么难。

    “最先找的是曲阳县民政局,民政局说办户口得找公安局。”奶奶张青芬说,后来又去找了公安局,但公安局要求要有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才能办。

    也就是说,天赐要落户,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回过头再去找民政局,民政局说我们年纪大了,不具备收养资格。”张青芬说。

    根据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满足四项要求,包括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曲阳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张占宗,因为两位老人已年满60周岁,不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以无法办理收养手续。

    没有收养手续,天赐也就无法提交收养证明,户口也就没了着落。

    但孩子上学等不得。所幸的是,当地小南关村委会给天赐开了证明,证实其是张占宗捡回来的孤儿,天赐才得以在曲阳县文昌小学入学。虽然没获得学籍,但一家人觉得这样已经很幸运了。小南关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后来,村委会还开证明帮助天赐办理了医疗保险。

    7月22日是张天赐的10岁生日。他告诉记者,他一直想要一架遥控飞机。

    因为太过瘦小,这个看上去只有七八岁大的孩子,在学校没有朋友。所有课程中,天赐觉得自己最喜欢的是体育课,而比体育课更喜欢的,则是“爷爷奶奶”,尽管直到现在,法律都未承认他们之间的领养关系。

    这几年,老两口的身体越来越差,对天赐的担心也越来越多。刚刚10岁的孩子,没有户口、没有学籍,连以后能照顾他的监护人都找不到,如果他们不在了,天赐可怎么办?想到这些,爷爷奶奶又心酸又着急。

    “要是当年没把他捡回来就好了,就没有这些长大后的烦恼。”一想到天赐的将来,张青芬就忍不住要哭。

    “奶奶一直在自责,觉得是自己害了天赐。她觉得天赐跟着他们,吃没吃好,穿没穿好,夏天连个冰棍儿都不能买,玩具也是爷爷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董巧云说,“长这么大,连爸爸妈妈都没叫过,老人家实在心疼这孩子呀!”

    事实上,天赐有过一次叫“妈妈”的机会。

    今年6月,下庄村的刘月英想收养天赐,这个在车祸中失去儿子的母亲,曾经将天赐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顾,也让天赐第一次叫出了妈妈。但刘月英还有一个15岁的女儿,和天赐的关系处得不是特别好。担心两个孩子都不幸福,再加上天赐也舍不得爷爷奶奶,收养计划只能作罢。

    这段短暂的“家庭”经历,给了天赐不小的打击。董巧云告诉记者,从刘月英家回到张占宗身边后,原本就内向的天赐更加沉默寡言。更多时候,奶奶哭,他也在一边跟着哭。“孩子什么都懂,他也担心自己的将来。”董巧云说。

    “我后来跑了好多次民政局。”刘月英说,“即使不能收养,也希望可以多帮帮他,这孩子让人心疼。”

    没有放弃的希望

    张占宗夫妇俩也从未放弃给天赐求得一个户口。5年来,两位老人已经不记得跑过多少趟、求过多少人。遗憾的是,直到现在,天赐的户口还是“黑”着的。

    曲阳县公安局户籍科民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天赐要办理户籍,需要提供收养手续或出生证明。但曲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张占宗夫妇年岁已高,自己都需要被照顾,不具备收养孩子的资格,按照规定,不能办理收养手续。

    此外,曲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想收养天赐,还需要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因为没有报案证明,证明不了这个孩子是捡拾的,也证明不了是弃婴,所以收养需要拾捡遗弃婴儿或者儿童的证明。”工作人员说。

    但当年捡到天赐时,两位老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还需要报案,报案证明也就无从谈起。

    尽管一直都被这些规定挡在门外,这些年来,两位年迈的老人还是不断往民政局、公安局和派出所跑,没有放弃要给天赐一个“身份”的尝试。

    幸运的是,漫长的奔波与等待之后,天赐的户口终于看到了曙光。

    今年6月,刘月英想要领养天赐时,曾去10年前捡到天赐的辖区派出所补办报案证明,几经周折,证明终于拿到了。“有了这个证明,我们才好帮这孩子做其他的事。” 曲阳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表示,要先将天赐的情况上报到保定市民政局,然后在《保定日报》上登公告。“两个月之后,就能办理户口了。”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有人愿意收养天赐,就办在收养人的户口上。如果无人收养,在张占宗夫妇同意的情况下,由国家收养,户口落在曲阳县民政局。

    “考虑到毕竟老人抚养了这么多年,感情很深,在给孩子办理了国家领养之后,我们可以让孩子继续跟着他们,算是寄养在老人家里。”工作人员说,政府每个月还会给天赐一定的补助。“这已经是我们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作者:李林 杜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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