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公文”故事折射制度缺陷的屈辱
时间:201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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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众多媒体报道了广州“一个庶民的胜利”故事:市民冯先生到一家公证处办理网页公证,公证处在复印费上“出猫腻”,多收了1400多元。冯先生将事情投诉到物价局,公证处被责令改正退款。公证处以公文形式要冯先生上门办理。冯先生认为公证处“傲慢”,便以个人的名义,模仿“红头文件”格式,要求公证处或预约上门退款或在规定时间把退款打入指定账户。结果公证处在指定时间内划了款。

  故事的戏剧性在于冯先生用近乎“恶搞”的形式,将维权行为演绎成颇具观赏性。由于公证处的无理和愚蠢,不得不成为被公众羞辱的“公共机构”。最后,冯先生还“利益最大化”地把事情透露给了媒体,从而令故事有了“行为艺术”的社会效果。

  冯先生的做法如何评价,仁者见仁。不过我们还是可以看到广州对于公民利益受到侵害的处理氛围。从投诉到问题的解决,冯先生并没有花更多的成本,便把公证处一手打进了泥淖,公证处几乎是以“现世报”的屈辱状态,承受自己贪念酿就的苦果。至于冯先生喜剧式的大获全胜,自然与广州这个城市的公民意识觉醒,违规单位不敢造次,舆论氛围的宽松等现实元素息息相关。冯先生所以有信心任意挥洒、随意操办自己的“公共事件”,恰恰因为是在广州,才得以如鱼得水。事实上,在广州的舆论和坊间议论中,大家都只在意冯先生的广州公民身份,其他的职业背景和现状,几乎没人问津。广州舆情的成熟程度,可以说到了令人吃惊的程度,这种现象是值得赞赏的。

  至于陷入信任危机的公证处,是该在“有罪推定”当中经受更严厉的审计,还是该默默无闻地在自我整改中“自舔伤口”,那就是以观后效的事情了。但是公证处这次被强烈羞辱,也暴露了公共机构中,按照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办事的制度,是多么的缺乏。公证处的复印价格,竟然可以任意叫价;处理退款结果的时候,居然也没有什么规范的程序,更不会考虑民众的感受等等,这些制度上的缺陷,恰恰就是被冯先生播弄于股掌之间的机制软肋。公证处脱胎于司法局,早就不是什么“官式衙门”了,但是,却还在那边固步自封,结果成为了同业笑柄。当然,期待其取得深刻教训,改弦更张的愿望,我们市民还是保留着的。

  从“冯先生挤对公证处”的事情当中,说明公共机构要建立自己的待人处事程序,才具有令自身置于规则保护之中的前提。按照自己的随意性来处理公共事项,就有可能出现“辱人者人恒辱之”的沉重后果。我们社会中的所有公共服务,都应该是公民为大和公民优先的,违反这条准则,天地不容!(唐螂)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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