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丽(化名)今年45岁,老公阿华(化名)比她大14岁,已近花甲。阿华说,阿丽生活作风不检点,儿子不是他的。阿丽说,那是因为结婚后阿华不能生育让她去借种生子。阿华对此否认,称二人2003年复婚后,阿丽还与别人生了双胞胎。阿华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索赔赔偿金15万元。增城法院近日审结此案,一审判决不予准许离婚。
2003年初,阿丽和阿华协议离婚,但随即又复婚。2014年6月,阿华向增城法院起诉离婚。阿华在庭审上说,他坚持离婚,因为阿丽婚后生活作风不检点,常年和他人在外混,现在他发现儿子也不是亲生的。 阿华说,2003年复婚后,阿丽一直离家出走,双方分居已十多年,长期无夫妻生活。阿丽对家庭不理不顾,不关心小孩。另外,在2008年,阿丽还与他人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阿华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击,要求阿丽一次性给经济补偿金10万元和一次性精神损害赔偿5万元,但要求抚养儿子。
阿丽在法庭上说,婚后阿华因为不能生育,便常常打骂自己。但阿华又想要孩子,便叫自己跟他人借种生孩子。1998年,阿丽跟他人的孩子晓峰(化名)出生后,她与阿华一直坚持共同抚养孩子。
阿丽承认2008年和他人生育了双胞胎,但她解释,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阿华要她再多生一个小孩与晓峰作伴。但双胞胎出生后,就被孩子的亲生父亲抱走了,现在也不知道后续情况。
对于阿丽关于阿华不能生育的说法,阿华予以否认,也否认曾叫阿丽借种生子的事情。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主张被告与他人同居、重婚且双方已分居十多年,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判决不予准许离婚。(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刘川、徐小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