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应72座报亭遭“强拆”:是移改非拆除
时间: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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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董鑫)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朝阳区72座报刊亭被“强拆”一事,昨天,朝阳区政府回应称,近日,朝阳区依法移改不符合设置规范的报刊亭,其中改移71处,规范1处,并非拆除。对于报刊亭主中确实困难人员,经属地办事处审核将给予救助。

  72座报刊亭被“强拆”

  据本报8月9日报道,本月初前后,朝阳区共有72座报刊亭被拆除。北京市报刊零售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公司在今年4月已经收到了市市政市容委下发的有关整治报刊亭的通知书,目前各区的整治活动均已开展,正在治理亭外摆摊和超范围经营。但对于朝阳区拆除报刊亭的行为,该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先并不知情。目前,报刊亭的损失仍由亭主自行承担。

  朝阳区回应称是移改而非拆除

  昨天,朝阳区政府回应称,根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治理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和北京市报刊亭设置规范,朝阳区对东三环长安街沿线等区域的报刊亭集中开展了整治工作,依法移改不符合设置规范的报刊亭,其中改、移71处,规范1处,并非拆除。

  朝阳区政府表示,此次整治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首先是对全区所有报刊亭设施进行清洗、粉饰、维修;其次是将主要道路上的设施移至非主要路口,清理、调整闲置、把口、占路、占压盲道、占压市政管线等阻碍通行和设置密度同侧小于500米的报刊亭,拆移道路路口、人行天桥等15米范围内影响人流疏散的设施;此外,还要取缔报刊亭亭外经营、私改设施、超范围经营、私自扩大设施面积(敞门经营)、设施附设广告海报等违法行为,并落实报刊亭门前三包制度。

  对于已经依法完成整治区域,朝阳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确保东三环、长安街沿线地铁出入口、过街天桥等重要路口良好的环境秩序。

  对困难亭主将给予救助

  今年7月市市政市容委表示,设立在人行道上、距离地铁口和过街天桥近在咫尺的报刊亭、早餐车将被集中整治,年底前全部迁走,私搭乱建一律拆除,超范围经营的将进行处罚。

  朝阳区政府表示,按照首环办《2014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治理工作方案》,各区在要2014年7月底前完成设施治理任务。为此,区相关部门在整治前均与报刊亭经营者进行了沟通,大部分报刊亭经营者原则上同意按照报刊亭设置规范将设施进行改、移工作,属地办事处根据报刊亭经营者的意愿,同社区居委会协商初步确定安置点。

  据了解,朝阳区在报刊亭改、移过程中,遇到了来自报刊亭公司用邮政工作车围堵报刊亭等方式的阻挠,整治现场还出现非邮政报刊亭工作人员干扰、阻碍整治工作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置。相关部门也已与朝阳区邮电局、北京市报刊亭零售公司及朝阳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积极沟通,明确此次报刊亭整治工作原则不是拆,是按照报刊亭设置规范进行移、改,整治的最终目的是让报刊亭设施符合设置规范。此外,属地办事处对报刊亭主中提出申请的困难人员进行了审核,对于确实困难的人员将依照政策给予救助。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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