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新疆外出人员需办无犯罪记录证明 官方:纯属谣言
时间: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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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言网语

  从新疆外出人员要到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社区办理便民服务卡和居住证,否则将被遣送回原居住地。

  7月下旬以来,互联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从新疆外出人员要到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在社区办理便民服务卡和居住证,否则将被遣送回原居住地。”

  《法制日报》记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部门核实发现,这一说法纯属谣言。

  “新疆目前完全没有这样的制度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相关处室负责人韩万长说,谣言中提到的便民服务卡,实际上叫便民联系卡,是新疆今年出台的服务和管理流动人口新举措,只在新疆范围内施行。

  乌鲁木齐市黑甲山片区后泉路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吐尔洪江·沙来说,便民联系卡由人口流出地办理,在流入地登记,流动人口以此享受双向服务。

  韩万长说,即使在新疆,使用和查验便民联系卡的范围也是有限的。根据规定,公路、铁路、航空及客票销售等人口流动环节以及外出住旅店,都不查验便民联系卡,只需查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关于谣言中提到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副支队长马俊解释说:“在人口管理上,只有在进行户口迁移时需要用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普通人员流动根本不需要,这在全国都一样。”

  至于谣言中提到的出疆还须办居住证,马俊表示,这纯属没有常识,因为居住证制度是流入地管理流动人口的措施。就算要办,也是出疆后在目的地办理。

  本报乌鲁木齐8月8日电   □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魏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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