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尊重生命 国之价值所在
时间:201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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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重生命不是轻飘飘的口号,体现在严格的制度安排上,体现在落地生根的执行中。尊重生命,是国家存在的价值底线,也是对文明底线的坚决捍卫。只有尊重生命,不断捍卫公民的各项权利,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安全,公民才有尊严,有底气,有安全感。

  截至8月4日14时,云南昭通地震造成鲁甸县、巧家县、昭阳区和曲靖市会泽县108.84万人受灾,398人死亡,1801人受伤。令人黯然的是,伤亡人数也许还将上升,而且震区地势复杂,泥石流、塌方、下雨交集,部分道路堵塞,给救援带来极大难度。(相关报道见A3-A5版)

  难度再大,也挡不住救援的决心;路途再险,也摧毁不了生命重于一切的信念。地震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救人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抢救被掩埋和受伤人员,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妥善做好群众安置工作。昨天下午,李克强总理徒步进入鲁甸地震震中龙头山镇,在前线指挥部,李克强总理一行全体起立向地震中的遇难者默哀。

  为地震遇难者默哀已形成制度安排,如2008年5月19日,汶川地震的“头七”,神州大地,一片哀戚,国旗随着国人的泪水缓缓垂下,党和国家领导人集体默哀。而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地震现场为遇难者默哀,此前尚不多见,这同样体现了对生命最直接的尊重。谁也不希望看到公民遇难,无论因为天灾还是人祸,但是遇难之后,政府的反应,国家的仪式,恰可测量出公民的分量。一次又一次的哀悼,绝不只是单纯的仪式那么简单,这是重新梳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尊严不是说出来的,而是通过某一载体体现出来的,人们常说“行礼如仪”,体现的就是这个道理。

  尊重生命,体现在仪式中,更体现在不惜一切代价救人上。从地震发生到现在,仍处于震后救人的黄金72小时之内,争分夺秒,不遗余力,才能使更多的灾民逃离险境,使被埋在废墟中的生命看到希望。把救人放在第一位,需要抓住灾后黄金救援时间提高效率,比如争取在48小时内挨村进户,抓住一切可能把伤亡减少到最低,发挥地方干部、人民警察、军队的协同配合作用,不到最后时刻绝不轻言放弃。把救人放在第一位,还体现在黄金救援时间过后仍全力以赴,并不是72小时一过就立马撤退,放弃施救。从以往的救援经验看,过了72小时乃至更长的时间,仍能抢救出更多的生命。从中央到地方,从救援队伍到志愿者,从没有因时间流逝而放弃努力。

  尊重生命,还体现在日常的制度安排。这次地震只有6.5级,震级不算大,为何伤亡人数如此多?权威分析认为,这次地震震级较大,是云南省2000年来第一次6.5级以上地震;震源较浅;灾区人口密集,达265人每平方千米;灾区房屋抗震性能差。如果抛开客观原因,房屋抗震性应当就是不能原谅的主观因素了。当地也许经济并不发达,影响到房屋抗震性,问题是为何一些学校也不幸坍塌?

  2009年5月1日,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学校等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所谓“杀人的不是地震而是建筑”,人们常常呼吁,必须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这方面我们可借鉴日本。日本是多地震国家,但较大地震造成的伤害有时也不很严重,主要原因就是建筑质量过硬,房屋抗震性强。

  尊重生命不是轻飘飘的口号,体现在严格的制度安排上,体现在落地生根的执行中。尊重生命,是国家存在的价值底线,也是对文明底线的坚决捍卫。只有尊重生命,不断捍卫公民的各项权利,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的安全,公民才有尊严,有底气,有安全感。深重的灾难,铸就了中国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品格,也锤炼了苦难中的中国公民。在歌与哭中,在保障公民安全的制度安排中,公民的人格是挺立的,国家才是有温度的,社会才是有生命力的。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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