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判罚爬法院三楼阳台欲跳楼
时间:2014-06-18
作者:newsman
来源:网络
男子(圈中)爬上法院三楼阳台

  男子(圈中)爬上法院三楼阳台  18年前被生意伙伴欠费36万余元,法院曾给其司法救助11万

  16日下午,在广元市利州区法院,一男子因不满10多年前的案件处理,毅然爬上该法院三楼阳台欲跳楼。在僵持2个多小时后,经法院、公安、消防等部门联手救援,将其成功解救,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现场男子爬上法院大楼

  “快来,这里有人要跳楼!”16日下午4时许,记者接到爆料称,广元市利州区法院有一男子站在法院阳台上要跳楼。

  接到爆料后,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见已有数百名围观群众。一名男子双手举着一块红色标旗,上面写着“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广元市利州区法院执行18年无果”的字样。男子站在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楼三楼阳台上,来回走动,情绪异常激动。

  当地公安民警拉设好警戒线,消防官兵也在男子所站立的平台下面,铺设了救生气垫,随即120急救车也赶赴现场。

  救援僵持2个小时被强行救下

  从下午3点到下午5点多,任凭公安、消防、法警怎么劝解,该男子就是不下来。看着救援人员每一次靠近,他的情绪反而越来越激动。

  为了能及时将该男子救下来,下午5时57分,该法院工作人员站在阳台窗口安抚其情绪,两名消防官兵趁该男子不注意时,分别从左右两边走到其身后,右边消防官兵一把将其抱住,左边消防员紧跟其上,随后,两人合力将其抬进法院的阳台窗子里面。

  原因18年前积案,男子再索要26万

  随后,记者从广元市利州区法院获悉,该男子系凉山州越西县人,今年55岁。

  据利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朱继军介绍,该男子邓某1995年与朋友周某合伙做生意时,被生意伙伴白某拖欠费用36万余元,1995年11月22日,周某、邓某向原广元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白某偿还欠款36.6万元。同年12月21日,经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白某在1995年12月31日前偿还所欠款项36.6万元。协议达成后,由于被执行人白某死亡,法院依法对查封的财产进行了变卖处置,兑现金额19.8万元,并查明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鉴于本案案件当事人生活特别困难,利州区法院经过多方协调,先后分5次向邓某司法救助11万元。”朱继军说,2011年12月30日,邓某在利州区人民法院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邓某在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后,有两年多一直没来。”朱继军介绍,“今天上午,他突然来到法院,在接待之后随即离开,下午3点多又来了一次,随后他便说离开,声称要到宾馆去休息。”

  “后来没想到他借上厕所之机,翻至法院三楼外的平台上,要求法院另外支付26万元,如果不满足其要求就要跳楼。”朱继军透露。

  进展扰乱秩序,男子被拘留

  当日下午,跳楼男子邓某被救下来之后,随即被当地警方带走。

  随后,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邓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罪,邓某已被治安拘留。

【责任编辑:清清】
    相关阅读: